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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修订)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 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 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粤 教助〔20206 号)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正常入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就是允许家庭经困难的学 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经核实的家庭经济情况 分别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国家助学(奖 学)金、减免学费等不同资助措施,以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 困难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职新生。 

第四条 申请条件 

1.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 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家庭遭遇自然灾害、重灾区重灾户的学生; 

3.家庭因突发事件所遇到的暂时性困难;

4.家庭经济困难的军烈属子女及父母双亡的孤儿;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 

6.因特殊困难,暂时不能交齐学费的学生;

7.因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或重大突发事件而无力承 担学费的学生。 具备以上任何一条并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 明即可申请入学绿色通道。证明材料需在申请前 6 个月内 开具,逾期需重新提供。

第五条 申请及审批的程序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所在 学院核验身份,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 向二级学院提交缓交学费的申请书,并出具《高等学校学生 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学生家庭所在底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 经济情况证明;

2.二级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书面申 请,并结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学生家庭 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进行初审;

3.经二级学院审核具备缓缴学费条件的学生,填写《惠 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大学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一 式三份),并由二级学院党支部书记、分管学生管理工作的 副院长签署意见并盖章;

4.经二级学院审核批准缓交学费的学生,持《惠州卫生 职业技术学院大学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 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到学生工作部 资助管理中心 办理绿色通道相关手续; 

5.学生持学校审核通过的《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大学 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两份),前往二级学院备案 (一份)、计划财务部学费缴纳点(一份)办理相关手续。

6.学生入学后,学校将进一步核实其困难情况,根据困 难程度,学校将落实相关资助政策。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 的,应补交学费。凡是弄虚作假,持虚假证明入学,一律给 予严肃处理。 

第六条 注意事项 

1.对困难学生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除允许其 缓交学费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外,还要协助困难学生解决生活 中存在的其他困难。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绿色通 道缓交学费后,没有能力缴纳住宿费、没有任何生活费的, 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由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做酌 情处理

2.认真考察,严格程序,做到不让一名新生因经济困难 而辍学。

3.及时建档,规范管理,为加强特困生教育管理工作提 供重要依据。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 施行。原《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 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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