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末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期末考试期间又是学生心理问题高发时期,为预防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和危机事件,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现将阶段心理排查和干预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
二、排查范围
全校学生(2020、2021及2022级)
三、排查方式
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通过走访观察、面谈、网络、电话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做到心理危机早发现、早干预。
四、重点排查对象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加强排查:
(一)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关注学生:
1.家住或有前往疫情评级为高风险地区的学生;
2.有家人或自己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经历的学生;
3.家人或自己在疫情一线提供服务工作的学生;
4.因隔离引发心理问题的学生。如因不能外出活动带来的烦躁不安、与家人发生的各种亲子冲突、时间管理混乱、睡眠节律紊乱以及因疫情而出现的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和外在行为反应的学生。
(二)学习、实习就业困难或家境困难的学生:
1.因考试科目不及格、严重网络成瘾、升学或实习求职受挫等原因,导致其产生心理困扰;
2.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的学生。
(三)心理异常的学生:
1.在生活、学习中遭受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侵犯、意外怀孕等)等;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强迫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等心理疾病的学生;
3.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自杀史的学生;
4.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
5.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6.严重环境适应不良、毕业生就业困难等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由于身边的人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8.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失恋者、单相思而情绪失控的学生。
9.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如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长期有睡眠障碍的学生,酒精依赖(含酗酒)或过度迷恋网络(含网络成瘾)的学生等。
五、工作要求
(一)通过多渠道、全方面了解学生心理动态。积极进行一对一有效沟通,以便了解学生真实的心理情况。
(二)对2021、2022年心理普测结果和既往排查结果中的重点关注学生(含病假、休学等学生),特别强调要根据2022年心理排查高危对象名单(郭泳君老师通过crp单独通知各学院学生工作副院长和心理工作站联络员,联络员再通过crp逐一私发给所在班级辅导员、班主任),高危对象(含病假、休学等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须及时了解该学生状态,做好期末每周一次的谈心谈话和定期的家校沟通工作,了解学生的身心状态,尤其是在心理疾病治疗和服药期间的学生,与家长加强沟通和联系,关心学生治疗进展和康复情况;同时填写《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心理普查约谈与干预情况表》(见附件1)和《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附件2),并于12月25日前,通过crp发送给本学院负责心理工作联络员的老师。于12月27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整理后,提交材料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梁杰珍老师。对缺少家庭支持、家庭关系紧张的学生,要关心他们生活情况,指导他们与家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相处,帮助他们进行自我调节。
(三)积极宣传我校线上和线下心理咨询,学校咨询服务平台:智为心理服务平台或学校咨询QQ:824836299以及各类心理援助热线,鼓励引导有心理咨询需求的学生主动科学求助。
其他心理援助热线,如:
1.惠州市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0752-26611202.
2.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等单位联合组织提供心晴热线电话咨询:18011959205
3.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联合会诊中心开通免费心理专家热线,020-62782134
4.中国希望24小时热线(生命教育与危机干预中心):400-161-9995:学生专线:400-161-9995按1;抑郁专线:400-161-9995按2;生命热线:400-161-9995按3。
(四)积极推送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心理中心公众号(HWZYXLZX),面向学生及其他家庭成员,普及自我成长、家庭心理建设相关方面内容,促进学生与家人和谐相处的生活态度和沟通方法,增强学生及家长的心理资源。
六、结果报送
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异常或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填报《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心理普查约谈与干预情况表》(附件1)、《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附件2,此表整理汇成一张总表),各二级学院心理联络员负责收齐,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
年12月2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梁杰珍老师crp。
注:请将相关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一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若电子版与纸质版《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心理普查约谈与干预情况表》(附件1)、《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附件2)存在学生信息的出入,请附纸质版文字说明(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系部公章)。
七、注意事项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保证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排查工作严格遵守“内紧外松,以人为本”的原则,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三)确保排查没有漏洞,信息掌握准确,记录规范;
(四)排查遇到疑问和技术困难,可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联系人:梁杰珍 电话:625326)。
附件1:《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心理普查约谈与干预情况表》
附件2:《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