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1-2022年度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宿舍心理联络员、心理健康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关于评选2021-2022年度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宿舍心理联络员、心理健康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及心理健康活动积极分子的队伍建设,表彰先进,发挥朋辈互助团队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新冠肺炎疫情下师生心理防护工作及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等方面的作用,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2021-2022年度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宿舍心理联络员、心理健康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本年度在校的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

2. 在校学生心理协会成员、朋辈心理部成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中心公众号及网站成员;

3.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助理。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履行大学 应尽的义务,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行为;

 2.心理健康,认真履行职责。宿舍心理联络员及时收集报送班级、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心理委员按时报送心理健康周报表;心理协会成员严格遵守协会规章制度,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

3.积极参加各类心理委员、宿舍联络员及协会的教育培训活动,成绩优良;班级心理委员须获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 MOOC 学习证书;

4.积极参与或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二级学院及社团开展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5.积极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做好心理普查、心理健康教育、“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等专项活动,发挥朋辈力量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6.与辅导员、班主任保持有效沟通,出现心理危机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准确地进行上报;

7.在处理同学日常心理困惑时,能够积极主动提供心理支持,并尊重和保护每位同学的隐私;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自行填写申报表(附件1、2、6)及佐证材料,向各二级学院提交申请,由各二级学院评定后统一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符合条件的心理健康活动积极分子自行填写申报表(附件3、6)及佐证材料,由社团为单位统一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自行填写申报表(附件4、6)及佐证材料,由朋辈心理部负责人汇总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交申请。各二级学院,社团,朋辈心理部可参照积分表(附件6)和申报材料,评选先进。

  2.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核批准。

  3.评审先进名单后公示一周。

  四、评选名额

1.优秀心理委员名额: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院在校生班级心理委员人数的25%评选;

2.优秀宿舍联络员: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院宿舍心理联络员人数的10%评选;

3.心理健康活动积极分子:心理协会按照协会人数的25%评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公众号及网站6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助理7名;

4.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12名(包括朋辈心理部成员)。

五、奖励办法

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颁发“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宿舍心理联络员”、“心理健康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荣誉证书。

 六、材料申报

 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申报表,并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初评名单确定后将个人申报表及汇总表(附件5)等材料加盖公章,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于3月24日下班前报送至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梁莹怡老师处(行政楼5楼5041),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梁莹怡云平台邮箱。

 

附件:

1.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

2.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宿舍心理联络员申报表

3.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4.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申报表

   5.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宿舍心理联络员、心理健康活动积极分

子、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汇总表    

      6.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宿舍心理联络员、心理健康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积分表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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