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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关于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先进典型宣传选树的要求,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广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推选展示“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20名以及入围奖若干名。省教育厅将从中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二、活动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爱民。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从党史学习中激发信仰获得启发、汲取力量,不断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树立为祖国为人民永久奋斗、赤诚奉献的坚定理想。
(二)锤炼品德。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加强道德修养明辨是非曲直,增强自我定力,矢志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境界、更有品位的人生。
(三)勇于创新。深刻理解把握时代潮流和国家需要,敢为人先、敢于突破,以聪明才智贡献国家,以开拓进取服务社会。
(四)实学实干。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孜孜不倦、如饥似渴,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时行胜于言,在真刀真枪的实干中成就一番事业。
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8年起)各高校可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获2020年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所在高校推荐限额。
四、推选程序
由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由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对推荐人选信息要确保真实可靠。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5月28日(本周五)。所有材料请按要求填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推荐参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表。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2018年以来荣誉。为更好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请务必填写校园记者信息。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加标题,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推荐人选电子照片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cm*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推荐人选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请将上述4项材料存储至U盘并发送到学工处林祝萍老师。
六、联系方式
学校行政楼204,学生工作处林祝萍
联系电话:15007523324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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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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