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97号)精神,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落实我省及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政策,现将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0级全日制专科在校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同时符合“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能同时重复其他政策资助。
二、申请条件
1.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子女、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或因突发意外、家庭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我省户籍特殊困难新生。
2.家庭因突发意外、重大变故等,难以支付学费的我省比较困难新生。
3.家庭因意外、变故等,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学费用的我省一般困难新生。
三、评选及上报
1、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2020年9月24日前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各指标参考证明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申请人简要提出申请理由(附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中所需相关佐证材料)。资助申请资料分别发送至各系部负责老师邮箱,护理系:icewan@163.com;药学系:csj18956447796@126.com;医学技术系:yjxjzdgz@163.com。
2、系部审核与公示
各系于2020年9月27日前组织本系的学生资助管理小组对本系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将初审通过的候选人在本系党政联席会议上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10日。
4、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如有出现异议的系将推迟审核。全校审核完毕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推荐名单呈报学院领导,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并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6日。
5、材料提交与上报
各系在2020年9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杨雅雯老师处:
(1)纸质材料:
a. 通过审核学生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b. 通过审核学生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c. 通过审核学生的《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电子材料: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各类材料的上报逾期则视为弃权。
附件: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各指标参考证明材料)
4.《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0 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