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选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请严格按学生手册中《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规范操作。
一、申请范围
全日制专科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17级五年一贯制、18级、19级、20级专科学生(含高职扩招班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积极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认定为我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本次申请前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且有回报感恩观念及实际行动。
三、评选及上报
1、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2020年10月25日前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等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申请人简要提出申请理由(含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16级五贯制、18、19级还需提供本人上一学年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申请审批表交辅导员处审核并由辅导员组织评议。
2、系部审核与公示
各系于2020年10月27日前组织本系的学生资助管理小组对本系国家助学金候选人进行审核,将初审通过的候选人在本系党政联席会议上审议,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3日。
3、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如有出现异议的系将推迟审核。全部审核完毕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呈报学院领导,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并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0日对通过审核的名单进行公示。
4、材料提交与上报
各系在2020年10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纸质:
a. 通过审核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指引填写)原件一式一份;
b. 《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原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电子:
a. 《国家助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b.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3)注意事项:《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或打印),不得涂改。按要求在审批处签名盖章后方可报送。
(4)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各类材料的上报逾期则视为弃权。
四、奖学金额度及评选名额待省教育厅认定结果公示后决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