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97号)精神,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落实我省及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政策,现将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19级全日制专科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时符合“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其中一项政策,不同时重复享受。
二、评选及上报
1、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在2019年9月18日前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各指标参考证明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申请人简要提出申请理由(附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中所需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审批表交辅导员处审核并由辅导员组织评议。
2、系初审
各系助学工作负责老师2019年9月19日前提交初审信息。
3、系公示
各系2019年9月20日上午起,将本系初审通过的推荐人情况在本系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0日—2019年9月25日。
4、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如有出现异议的系将推迟审核。全校审核完毕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2019年9月26日—2019年10月8日对通过审核的名单进行公示。
5、材料提交与上报
各系在2019年9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纸质材料:
a. 通过审核学生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b. 通过审核学生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c. 通过审核学生的《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电子材料: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各类材料的上报逾期则视为弃权。
附件:
4.《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