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度“鸿发”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各处室(中心)、各系(部)、门诊部:

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全体学生学习先进,进一步养成良好的学风、班风和校风,巩固我校“文明和谐校园”建设成果,在各系各班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陆梓旋等20名同学为学校“鸿发”奖学金获得者。经研究,决定对以上班级和同学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班级和同学戒骄戒躁,再接再励,争取更大的成绩。

 

         附件:2016-2017学年专科“鸿发”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files/upload/20171214/63648883374494948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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