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我校将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12月3日上午8:50-10:00
二、地点:多功能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学生工作处相关负责老师;药学与检验学院60名学生代表、护理学院50 名学生代表、中医药学院40名学生代表、临床学院40名学生代表。
请提前二十分钟进场,戴好口罩,隔位就坐。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2日
